机关各党支部: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机关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已经2025年第10次机关党委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附件: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机关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
中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机关委员会
2025年11月3日
附件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机关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提高党务工作水平,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机关各项工作“走在前作表率”,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例会参会人员包括机关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和相关工作人员。
第二条 例会由机关党委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每次例会由机关党委工作人员提前将会议时间、地点及要求等通知到参会人员。
第三条 例会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一次。确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四条 例会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章党规党纪、党建业务知识等。
2.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相关文件会议精神。
3.通报机关党委前期党建工作情况和机关各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
4.部署落实机关党建近期工作任务。
5.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业务培训、调查研究活动。
第五条 例会部署的工作和作出的决议,各党支部应及时贯彻落实,并向机关党委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第六条 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准时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事前履行请假手续,参会情况将纳入支部年度考核。
第七条 本制度由机关党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