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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5-05-20 14:06:00     来源:      浏览次数: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已经2025年第5次机关党委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

    附件: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

 

                                     中共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机关委员会

                                             2025520

 

附件:

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密切机关党委与各党支部和党员群众的联系,更好地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机关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联系党支部的要求

1.改进机关党建工作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密切机关党委委员与党支部、党员和群众的联系,巩固机关党委的工作基础,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2.每位机关党委委员固定联系若干个党支部,保持经常联系和沟通,帮助和指导党支部搞好自身建设,研究和探讨党支部在完成部门工作任务中如何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3.党委委员要熟悉所联系党支部的人员和工作等情况, 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联系党支部的活动,与联系党支部书记谈心交流至少2次。

二、联系党支部的内容

1.了解和掌握党支部落实学校和机关党委工作情况,指导、检查和督促党支部的政治学习、党员教育、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等。

2.要和联系党支部书记谈心,深入党员干部群众,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听取他们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反映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3.总结党支部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征求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要定期向机关党委会汇报联系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及深入联系点指导、调研、督查情况。

三、对联系党支部的要求

1.各党支部应积极、有创造性开展工作,主动邀请联系委员参加支部活动,及时向联系委员反映支部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定期汇报常规工作开展情况;重大问题应及时沟通与汇报。推动机关党委委员与党支部的有效互动,切实提高联系工作效果。

2.各党支部组织重要学习、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时,事前应报机关党委,并邀请其联系本支部的党委委员参加,如因特殊情况党委委员不能参加,支部应在生活会后及时向所联系党委委员通报情况。

 

附件: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分工表

姓名

联系党支部

 

纪委(监察办)党支部、团委党支部、学生处党支部、离退休工作处党支部、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党支部

许东年

办公室党支部、教务处党支部、招生就业处党支部、继续教育学院党支部

王福臣

宣传统战处党支部、计划财务处党支部、后勤管理处党支部、图书馆党支部

王程玉

组织人事处党支部、发展规划处党支部、保卫处党支部、校医院党支部

张玉函

工会党支部、科研处党支部、教师工作部党支部、信息网络中心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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