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支部: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机关2025年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机关21个党支部。
二、评定内容
开展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重点围绕班子建设、工作运行、党员管理、组织生活、基础保障、作用发挥等方面进行(具体标准参照附件1《党支部评星定级测评表》)。
三、评定标准及比例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测评总分为90分(含)以上可评定为五星级,80(含)—89分可评定为四星级,70(含)—79分可评定为三星级,60(含)—69分可评定为二星级,60分以下评定为一星级。
2025年机关党委推荐五星级党支部数量不超过6个。
四、组织实施
党支部评星定级每年一评,采取支部自查自评、机关党委考评、组织人事处复核、党委研究备案的步骤进行。
(一)党支部自评(12月16日前)。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或党员大会,对照《党支部评星定级测评表》(附件1)中的评定标准逐项自查,开展自评,实事求是填写《党支部评星定级申报表》(附件2),申报评定等次。
(二)机关党委考评(12月16日-12月18日)。本次党支部评星定级考评与机关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相结合。机关党委在党支部自评的基础上,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和述职评议结果,召开机关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初步确定评定等次。
四星级及以下党支部的评定星级由机关党委确定,五星级党支部推荐对象需报组织人事处复核。评定结果及拟推荐五星级党支部需在所辖党组织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组织人事处复核(12月19日-12月21日)。组织人事处对报送的五星级党支部推荐对象进行复核,在征求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宣传统战处等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复核情况,确定拟命名对象。
(四)党委研究备案(12月22日-12月26日)。学校党委会专题研究,确定2025年党支部星级等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有关评星定级结果按要求报送上级组织审批。
五、其他说明
(一)12月15日下午3点前,各党支部将《党支部评星定级申报表》(盖章pdf版和电子版)和2025年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电子版,不超1200字,格式按照公文格式要求,主要总结一年来支部建设情况和主要特色、成效)通过企业微信发机关党委。
(二)12月17日下午(暂定),召开机关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每个支部不超3分钟,按照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和特色亮点三部分进行汇报。
(三)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深入抓,有力有序推进党支部评星定级工作开展。各党支部要认真对照指标清单自查落实情况,深入查找基层党建方面的问题与不足,切实落实整改任务,推动党建工作进一步规范提升。
附件:
1.党支部评星定级测评表
2.党支部评星定级申报表
机关党委
2025年12月11日